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北京市法院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共9个职位,招聘工作人员12人。
(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所属的北京市法官进修学院共1个职位,招聘2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水路9号;
(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共2个职位,招聘3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共2个职位,招聘2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共1个职位,招聘2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五)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共2个职位,招聘2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62号;
(六)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共1个职位,招聘1人,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职位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 截至报名时,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4. 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身体、心理、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附件名称统一以“用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101—张**)格式命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9:00至4月14日18:00。
(二)资格复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需在4月18日下午18:00前将下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主题统一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101—张**”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时的邮箱),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视为无效。
1. 《报名表》(需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本人签字”栏手工签字,不得代签字);
2. 身份证(正反面);
3.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证书(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对于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境外院校在读生,应提交能证明在读身份和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5. 人员类别为应届生的,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6.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 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以上完整材料请按照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请勿发送压缩包及无关材料。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