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职、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四)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和非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展开剩余84%
{{feedbackdata[showdata.question.id]}}
反馈更多
{{feedbackdata[choice]}}
感谢你的反馈,我们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