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协助行政复议审理人员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承担行政复议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户籍优先;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三)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统分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的优先;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吸毒、酗酒、盗窃、******等恶习,无精神功能障碍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被判处刑罚、正在接受刑事案件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吸毒、嫖娼、盗窃、斗殴、******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7.曾因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受过处分或处罚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17时。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应聘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将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介、身份证等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sunlei@chenglida.net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过初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5倍,则全部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用人单位将会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隐瞒、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应聘者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主要考察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水平等。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总计60分钟。笔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的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包括:
1.《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应聘登记表》原件;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身份证等原件,此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取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排名末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北京诚利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东城区司法局从事行政复议辅助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够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
聘用人员转正后综合待遇约为6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十、有关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三)本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各个环节的应聘人员需主动出示北京市健康宝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温和健康码正常方可进入招聘及考试场地。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东城区司法局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87297077(劳务派遣公司)
010-84218210(东城区司法局)
附件1: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应聘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2022年8月30日
相关附件下载:006bkp
原标题: 北京市东城区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